北京邮电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 ›› 2014, Vol. 16 ›› Issue (5): 9-15.
网络空间作为一种公共领域的可能性分析
- 1 南京大学 社会学院,江苏 南京210023;2南京体育学院 运动健康科学系,江苏 南京210014
Possibility Analysis of Cyberspace as a Public Sphere in Contemporary China
- 1School of 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s, Nanjing University, Nanjing 210023, China;2Department
of Sports and Health Science,Nanjing Sport Institute, Nanjing 210014,China
摘要:
自哈贝马斯提出公共领域这一概念以来,此一术语已成为中西方学者研究中国社会的一种重要理论架构。对哈氏这一概念的运用,尽管可超越这一概念所产生的历史条件的限制,但不能脱离其核心内涵,即公共领域构成的四个“要件”:必须以市民社会的形成为其存在条件;必须有一定规模的、关心普遍利益的公众;必须形成具有批判性的公共舆论;必须具有公共媒介和公共场所。根据这一标准,将“公共领域”这一概念用于对当代中国网络空间的分析时,可认为网络空间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“公共领域”,只是一种“准公共领域”。从“准公共领域”迈向“公共领域”还有一段较长的路要走,同时也将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的民主化进程与市民社会的建设。
中图分类号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