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
“小产权房”问题近年来成为社会争论的热点,但是各种有关“小产权房”的观点存在一些普遍的问题:对“小产权房”命名不准确、分类不合理,提出建立“集体用地流转制度”时忽略了其应有一定的限制。通过分析“小产权房”法律特征,赋予其法律意义上的名称“村镇集体土地商业住宅”,进一步界定其为“建筑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,销售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住宅”。通过对“村镇集体土地商业住宅”的重新分类,提出对“小产权房”进行“分类规制”的建议,并提倡建立和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,同时强调给予必要的限制。
中图分类号:
徐璐. “小产权房”问题的法律思考[J]. 北京邮电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, 2011, 13(6): 40-.
XU Lu. Legal Consideration on “Informal Property Right House”[J]. Journal of Beijing University of Posts and Telecommunications(Social Sciences Edition), 2011, 13(6): 40-.